被控致伤保安员 本地演员不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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昵称沙纳兹的被告到法庭。
38岁本地演员周三被控致伤一名保安员,他否认有罪,获准保释外出。
被告沙纳兹阿末峇西阿末被控去年6月16日晚上8时30分,在大使马斯路一座共管公寓的一栋楼大门的升降机处,蓄意致伤27岁的依祖依斯南阿旺。
被告抵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监禁最多一年、罚款最多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马新社》报道,被告在聆听控状的过程中,神情平和。
主控官娜迪雅依丽娜要求被告需缴付5000令吉保释金,被告代表律师拿督阿布峇卡拉末以被告在接受警方调查期间全程合作,要求保释金。
阿克峇卡说,他的当事人在去年6月落网,并在6个月后始被提控。
“我的当事人被延长拘留4天,但他没有逃跑的风险。”
另一名被告代表律师莫哈末巴哈鲁登建议,向控方派出辩方代表,重新审查控状。
根据阿布峇卡,被告身为一名5岁男童的父亲,如今在进行电影拍摄工作。
推事阿迪卡莫哈末批准被告,以支付2000令吉和一人担保人保外,此案择定于3月6日过堂和呈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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